湖南省焊接协会专业(工作)委员会
工作条例
一、总则
1、根据湖南省焊接协会章程,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每五年进行一次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委员会换届改选在新一届理事会换届之后进行。
2、焊接协会各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在各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3、各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委员会本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协会秘书处有关人员组成。
二、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1、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2、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审查;
3、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4、确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候选人;
5、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上通过委员会的组成;
6、将选举结果通知新当选委员本人及所在工作单位。
7、上报民政部门办理新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备案手续。
三、换届改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审查新一届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方案;
2、监督新一届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过程;
3、确定新一届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4、处理换届改选工作出现的重大原则问题。
四、改选原则
1、根据湖南省焊接协会章程的规定及本委员会会员数量,确定本届委员会委员人数;
2、为了使委员会有更大的代表性,每个单位在同一委员会只出一名委员。同时兼顾企业规模、地域、以及候选人的资格,尽可能扩大委员单位范围。根据一个单位可以参加两个委员会活动的惯例,原则上同一单位在同一届理事会最多可担任两个委员会的委员。
五、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焊接事业,关心协会发展,能够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能够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3、在生产经营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有较高的造诣,技术职称原则上应在副高职以上(包括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
4、年龄原则上应为任期内不退休者(或退休后的任期内在单位继续工作者)。
六、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和确定
1、现任委员会委员单位如愿意继续担任,可推荐原委员会委员或本单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其他人员作为委员候选人;
2、现任委员可推荐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作委员单位及候选人;
3、协会秘书处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人员作委员单位及候选人;
4、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由各委员会秘书长负责汇总,并报给协会秘书处,由协会秘书处进行候选人资格审查;
5、经汇总及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各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办法
1、由当届本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新一届本委员会委员;
2、对本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行投票等额选举(可以开会选举,也可以函选);
3、得票数超过有效票数1/2者当选为下届委员会委员。
八、确定新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1、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3名(根据本委员会大小而定)。
2、新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当届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当届主任委员与换届改选工作领导小组协商确定,并在理事长会议上通过。
九、主任委员单位的变更
新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发生变更,应有新主任委员单位的书面报告,并上报民政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分支机构:
湖南省焊接协会在全省焊接器材的制造和经销行业、焊接技术的应用和培训行业建立对应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名称为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目前共设6个专业委员会、4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技能分会,共计11个分支机构。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在理事会领导下,把会员单位组织起来,按协会章程规定的任务开展多项活动。